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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結民俗系列活動 |
活動快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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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次強調本網站並非官方網站,僅為宜蘭所有的活動做加強的曝光及提供網友討論的地方
2/10新增2/9走尪大繞境照片153張 2/10新增2/9嘉年華踩街照片32張 2/10新增2/9利澤國小舞獅隊照片28張 2/10新增2/9嘉年華踩街-利澤國中舞龍隊照片56張 2/10新增2/9嘉年華踩街-傳統藝術中心照片110張 2/10新增2/9嘉年華踩街-啦啦隊照片75張 2/10新增2/9嘉年華踩街-熱舞照片37張 2/10新增2/9嘉年華踩街-利澤國小-小丑隊照片42張 2/10新增2/9嘉年華踩街-利澤國小-管樂隊照片26張 2/10新增2/9嘉年華踩街-國際標準舞照片99張 2/10新增2/9走尪-長官致詞照片9張 2/10新增2/9走尪體驗29張 2/10新增2/9元極舞表演145張 2/10新增2/9走尪比賽66張 2/10新增2/9武術表演373張 2/7新增2/7開基灶君廟照片44張 2/7新增2/7街舞照片10張 2/7新增2/7元極舞-八福獻瑞照片23張 2/7新增2/7熱滾爵士照片23張 2/7新增2/7笑魁玉玲瓏24張 2/3新增環鄉賞花鐵馬行-開基灶君慶元宵 2/3新增走尪錦標賽 2/3新增寺廟組賽程表 2/3新增機關組賽程表 2/3新增公開男子組賽程表 2/3新增女子組賽程表 資料來源:五結鄉公所 |
2009五結鄉民俗系列活動-走尪錦標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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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旨:
1、提倡民俗體育,宏揚固有鄉土文化,讓特有的傳統民俗得以繼續傳承。 2、藉著宗教信仰與運動競技之結合,轉移社會風氣,促進社會和諧,再造優質的傳統文化。 二、主辦單位:宜蘭縣五結鄉公所 三、承辦單位:宜蘭縣五結鄉體育會 四、協辦單位:五結鄉民代表會、利澤簡永安宮 五、比賽日期:民國98年2月8、9日(週日、一) 六、比賽地點:五結鄉利澤簡永安宮前(利澤老街) 七、比賽距離:120公尺 八、組別及參加資格: (一)寺廟組: (1)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合法寺廟皆可組隊報名參加。 (2)選手不限性別,但戶籍須設於該寺廟轄區或為該寺廟信 徒,且年齡需滿30歲以上。(即68年2月8日以前出生) (二)機關團體組: (1)國內各機關、社團、公司行號皆可組隊報名參加。 (2)選手不限性別及年齡。 (三)公開男子組: (1)國內各級學校學生、社會人士及一般民眾皆可組隊報 名參加。 (2)選手限男性,但不限年齡。 (四)公開女子組: (1)國內各級學校學生、社會人士及一般民眾皆可組隊報 名參加。 (2)選手限女性,但不限年齡。 九、參賽人數:每隊報名6人,每場選派4人參賽。 十、比賽制度:依據報名隊數決定,賽程於抽籤前公佈。(採單局爭先賽) 十一、比賽方法: 1、各隊應於出賽前20分鐘,先派員到點名處填報出賽名單,出賽 選手應於10分鐘前攜帶身分證正本(學生攜帶學生證)至點名 處接受點名。未攜帶證件者或經唱名三次仍未出場接受點名之 隊伍,判定為該場次之敗隊。 2、各隊出賽人數不足4人時以棄權論。 3、所有參賽選手限報名一組一隊比賽,經查證違反規定者判定喪 失選手資格。 4、比賽時由4位選手手托神轎四支轎槓,其高度不得低於肩部以, 由起點跑向終點,中途如有脫手、摔倒應在原地自行整合後繼 續比賽。到達終點時必須4人與神轎保持原來隊形。 5、比賽全程必須在各自跑道進行,如有超越道次,並阻礙或衝撞鄰 道選手者,經查證屬實,取消該場次比賽資格,判定被阻礙或衝 撞之隊獲勝。 6、勝負之判定以各隊領先選手的軀幹(不包括頭、手、頸、腳) 到達終點線內緣的垂直面先後為依據,裁判員以紅黃旗表示。 7、神轎由主辦單位提供,分成紅、黃旗二頂,第一道為紅旗,第二 道為黃旗,於點名時抽籤決定。神轎上之神尊除寺廟組可自行準 備外,其他組別由主辦單位提供。(自備神尊之隊伍請另派員將 神尊綁固於神轎上) 8、各隊出賽選手上衣應同一顏色及款式。並應穿戴主辦單位提供之 頭盔、護膝、護肘以維安全,未依規定者取消選手資格。 9、出賽時若發現冒名頂替、偽造不實資格,經查證屬實者,取消比 賽資格。 10、參賽選手如有故意損毀神轎或大會器材者,應負損害賠償責任。 經勸阻不聽,則取消該選手所屬單位之比賽資格。 獎勵: (一) 、各組參賽隊伍達12隊(含)以上者,各取前4名給予以下之獎勵: 第一名:頒發獎盃乙只、獎金參萬元。 第二名:頒發獎盃乙只、獎金貳萬元。 第三名:頒發獎盃乙只、獎金壹萬伍仟元。 第四名:頒發獎盃乙只、獎金壹萬元。 (二) 、各組參賽隊伍達6隊(含)以上11隊以下者,各取前4名給予以下之獎勵: 第一名:頒發獎盃乙只、獎金貳萬元。 第二名:頒發獎盃乙只、獎金壹萬伍元。 第三名:頒發獎盃乙只、獎金壹萬元。 第四名:頒發獎盃乙只、獎金伍仟元。 (三) 、各組參賽隊伍達5隊(含)以下者,各取前3名給予以下之獎勵: 第一名:頒發獎盃乙只、獎金壹萬元。 第二名:頒發獎盃乙只、獎金捌仟元。 第三名:頒發獎盃乙只、獎金伍仟元。 十四、申訴: 1、比賽之爭議如本辦法有明文規定者,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。本辦法如無明文規定者,以審判委員會判決為終決。 2、有關選手資格之爭議,應於比賽前向起點裁判提出口頭申訴。 3、合法之申訴應於該場次裁判勝負做出判決後10分鐘內由領隊或教練以書面提出,並繳交新台幣參仟元保證金。經審判委員會判決申訴無效時,則沒收保證金,作為永安宮香油錢。審判委員會判決申訴成立時,退還保證金。 十五、賽程抽籤訂於1月12日下午2時在五結鄉公所三樓舉行。請各隊派人參加,(不再另行通知)未到者由大會代抽。 十六、領隊會議訂於2月6日上午10時在利澤簡永安宮召開。(不再另行通知) 備註: 1、凡報名並完成全部競程之隊伍,主辦單位補貼訓練比賽經費新台幣參仟元整。 2、自備神尊僅限於寺廟組,其他組別限使用大會提供之神尊,自備神尊者請自行負責保管及安全事宜。 3、本比賽係激烈運動,參加選手請斟酌身體狀況,體能不佳者請勿參加。 4、參賽選手由主辦單位統一投保意外險。 |
參加單位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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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各參加單位,寺廟組可自備神尊參賽,以增加可看性及趣味性。
(二)各隊比賽時間,均在本秩序冊內列明,請各隊準時到場,逾時以棄權論。 (三)各場比賽由點名員點名後(選手應攜帶身分證正本;學生組攜帶學生證),各隊選手應整隊在起點處準備比賽。 (四)各參賽單位隊職員及選手應遵守比賽規定並服從裁判判決。 (五)完成全部賽程之隊伍,主辦單位將發給新台幣參仟元之訓練比賽津貼。 (六)請參賽各隊準備宣傳介紹詞,以利主辦單位於比賽中介紹各隊特色。 |
五結鄉98年走尪錦標賽競賽辦法補充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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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戰二隊同時被判定犯規時依下列各點處理:
一、二隊在本場次之前均有一場敗績,則二隊同遭淘汰。 二、二隊在本場次之前尚無敗績,則二隊抽籤決定下一賽次籤位。 三、四強準決賽由預賽尚無敗績之隊進入一、二名賽,已有一場敗績之隊進入三、四名賽。 四、一、二名賽及三、四名賽則由在本場次之前(包括預賽)敗績較少之隊取得較優名次,敗績場數相同時另行加賽一場。 |
新年系列活動








